2025年9月28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5〕342号),以“购在中国”为核心抓手,计划在全国选取15个左右试点城市,通过财政补助与政策引导,打造便捷、舒适的国际化消费环境,激活入境消费潜力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此次政策的出台,源于我国消费市场的现实需求与发展潜力。数据显示,2024年我国境外旅客入境消费占GDP比重约0.5%,远低于世界主要国家1%—3%的平均水平;2025年1—8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达32.4万亿元、同比增长4.6%,但优质供给不足、消费环境与国际一流水平存在差距等问题,仍制约着消费潜力释放。在此背景下,政策聚焦“补短板、提品质、扩开放”,构建起清晰的实施框架。
从试点范围来看,申报对象覆盖地市级及以上城市,包括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各省省会或首府城市等,重点倾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消费带动强、境外旅客多的城市,政策实施期为两年。中央财政将给予专项补助,其中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合计补助2亿元,其他试点城市每个合计1亿元,资金分两批下达,剩余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,确保“好钢用在刀刃上”。
在具体支持方向上,政策从三大维度发力,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。其一,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,围绕IP、数字、绿色、国潮等主题,支持重点商圈改造,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国际消费集聚区,同时扩大离境退税覆盖,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;其二,优化涉外支付服务,提升商圈、机场、酒店等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,增设外币兑换点与兑换机,保障零售、交通等场景现金使用便利;其三,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,完善多语种标识,投放翻译工具,组织工作人员外语培训与小语种志愿者服务,让境外旅客“消费无忧”。
为保障政策落地,工作程序设置严格且规范。地方需在2025年10月24日前报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,申报材料需数据详实、逻辑清晰,且不得委托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编制;评审环节采用“书面评审40%+现场答辩60%”的权重计算得分,公示后确定试点名单;绩效评价则贯穿全程,试点第二年开展自评与第三方评估,结果直接影响资金安排,杜绝“重申报、轻落实”。
此外,政策还明确资金监管红线,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基础设施、偿还债务、建设楼堂馆所等,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,做好宣传推广,激发行业协会、企业等参与热情。
此次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,不仅是提振消费的“强心剂”,更是推动高水平开放的“催化剂”。通过试点城市对标国际标准,既能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落地,倒逼本土产业升级,又能促进国内国际市场联通,形成“以消费促开放、以开放扩消费”的良性循环,最终让入境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新支点,让“购在中国”成为享誉全球的消费品牌。